為有效管控道路交通安全風險,不發(fā)生長時間、長距離嚴重交通擁堵,力爭不發(fā)生較大交通事故,確保2023年夏季轄區(qū)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7月20日,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暨“五大曝光”媒體通氣會,會上公布了一處高風險路段、一處事故多發(fā)路段,并曝光了近期典型違法案例與事故案例。
高風險路段
溆浦縣S249線思蒙鎮(zhèn)仁里沖村十五組路段(10km+400m),該處為急彎緩坡路段,車輛通過時提前減速慢行,轉彎時不可超速、占道、逆向行駛,進彎前鳴笛警示。
事故多發(fā)路段
會同縣G356線馬鞍鎮(zhèn)馬鞍村三岔路口,該處為穿村過鎮(zhèn)、彎道、長下坡、岔路口路段,行人、車輛橫過道路頻繁,車輛經過時注意減速慢行,避讓行人、車輛,遇彎道時不可超車、占道行駛,下坡路段不可脫檔滑行。
違法案例一
2023年6月24日11時46分,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在轄區(qū)S322省道楊村路段開展交通秩序整治時,攔下一輛經過該路段號牌為湘N***18的小型汽車,駕駛人張某無法出示有效證件。經現(xiàn)場查詢,張某C1駕駛證已過期,所駕車輛年檢保險均已過期。民警現(xiàn)場依法將車輛扣留。目前張某因車輛未年檢,未按規(guī)定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駕駛證過期期間駕駛機動車,罰款總計2000元,駕駛證被記1分。
違法案例二
2023年6月26日16時02分,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在轄區(qū)花溪路橋下市場路段開展交通秩序整治時,攔下一輛經過該路段的湘N***02兩輪輕便摩托車進行檢查,民警聞到駕駛人余某身上一股酒氣。于是將其帶回大隊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測得其體內酒精含量為73mg/100ml,屬飲酒駕駛。目前余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依法處以,罰款20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12分。
事故案例一
2023年7月9日3時30分,楊某駕駛湘N***51小車行駛至懷化市鶴城區(qū)花溪路與劉塘路交叉路口時,與劉塘路上蒲某駕駛的重型自卸貨車相撞,造成楊某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調查認定,楊某駕駛機動車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未提前停車瞭望,未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當事人蒲某駕駛機動車未按操作規(guī)范安全文明駕駛,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故案例二
2023年7月9日16時48分,段某駕駛湘N***11輕型自卸貨車行駛至懷化市鶴城區(qū)正清路骨科醫(yī)院門前路段出道路時,與米某駕駛的普通兩輪摩托車相撞,造成米某受傷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調查認定,段某駕駛機動車進出道路未減速或停車瞭望,未讓在道路內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優(yōu)先通行,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當事人米某無責任。
不管是超期駕駛還是酒后駕駛,任何交通違法行為都是道路事故的隱患,都存在危急自身、他人和公共安全的風險。
下階段,懷化交警將嚴格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的要求,以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為契機,持續(xù)抓好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和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加強重點路段、重點時段、重點車輛、重點違法的集中整治,嚴查酒駕醉駕、疲勞駕駛,摩托車、電動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違法載人,大客車和大貨車超速行駛、貨車超載、違法載人、載客汽車超員及三輪車非法載人等重點違法行為。切實凈化路面交通秩序,營造安全、有序、文明、暢通的道路通行環(huán)境。